南新泾泵闸工程周边房屋修缮补偿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新泾泵闸工程周边房屋修缮补偿法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所 | ||
行政区域 | 闵行区 | 公告时间 | ****-**-**日 11:***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昊暘、吴中强、邬民江 | ||
总中标金额 | ¥58.7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234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水利管理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7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831弄2号1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阳,****234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
附件2 | 南新泾泵闸工程周边房屋修缮补偿法律服务项目.pdf |
一、项目编号:***-2024-22(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上海儒君律师事务所 | 南新泾泵闸工程周边房屋修缮补偿法律服务项目 | 本次法律服务范围为平阳绿家园小区沿河8排28栋,楼号为22、23、24、25、31、32、33、34、44、45、46、143、144、145、162、163、164、182、183、184、185、201、202、203、221、222、223、224,共计307户业主,房屋总面积为29861m2。 | 详见采购文件 | 6个月,以合同为准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昊暘、吴中强、邬民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服务类的标准收费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8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按要求签字,不符合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资格条件及实质符合性要求响应表”第3项响应文件内容、密封、签署等要求;2、响应有效期小于90日历天,不符合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资格条件及实质符合性要求响应表”第4项响应有效期。
根据比选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与程序第4条规定:***质性响应投标而不纳入详细评审范围。经评标委员会审定,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未通过符合性检查,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其余5家投标单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第一名:***.21分。
第二名:***.20分。
第三名:***.33分。
第四名:***.53分。
第五名:***.54分。
因此,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2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234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zb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