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7+1-GC-DLGC-[2024]-014
项目名称 ******限公司 宜宾第一项目部电力保护管及配件材料采购招标方案
公告 |
公告标题 ******限公司 宜宾第一项目部7+1电力保护管材料采购招标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交天航宜宾第一项目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ABO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标段)招标人 ******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航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力保护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计划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由宜宾第一项目部负责实施。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着深化合作,合作共赢的精神,为满足位于四川宜宾叙州区,32亿、5年的宜宾市南部新区南丝绸路二期等八条路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南部新区ABO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标段)建设需求,天航局开展本次招标。 招标内容:***,计划采购电力保护管材料分1个包件进行招标。主要材料如下表所示:
报价依据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一览表”及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为准。 2.投标人资格基本要求 2.1 符合《 ******限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 ******限公司 装备与供应链管理手册(2023版)》第二十九)中供应商的准入标准。投标人须 ******限公司 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名录内。 2.2 营业范围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 体系认证要求:***“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最新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本企业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 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服务商具有最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规模较大的还应具有最新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特定行业,还应具有国家机关或组织核发的资质认证证书; 2.4 财务能力要求:***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贸易企业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 3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2.5 生产能力要求:***(根据本次标的物具体要求生产设备和产线数量及生产能力情况) 2.6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5 业绩要求:***绩。(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2.7综合执行人查询结果(信誉要求):***(网址:***://court.****.cn/)的查询页面查询本单位并截图(附带电脑时间),未妥善处理法院执行的不允许中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10 其他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日10时-****-**-**日10时(以实际发售日期为准) 3.2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ec.****.cn),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3.3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3.4 本次入围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管理系统( http://ec.****.cn)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日10时,本次入围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4.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开标时间:****-**-**日10时。 本次开标采用在供应链系统网上开标形式, 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5.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管材及配件基准价以宜宾市“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中对应供货当期信息价为基准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0%(不得下浮20%),无信息价的型号,以厂家自报价格为准,最终结算价格以认质认价所确定的材料单价(经财评审定)下浮**%进行结算,中标人需配合采购项目进行认质认价。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 ******限公司 宜宾第一项目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757 邮箱:****@qq.com 中国交建项目 年 月 日 |
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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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宜宾第一项目部7+1电力保护管材料采购招标文件(YB-7+1-GCWZ-DLGC-[2024]-0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