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 4年度卷宗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 4年度卷宗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日 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 ******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 ******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0411-**** |
项目概况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检察院 ****** 4年度卷宗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4年度卷宗电子档案精细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字档案备份、卷内目录录入、卷内文件核对、电子卷册分件、电子分件质检、软件分件、光盘备份、异类件修改、目录批量修改、数据挂接、软件升级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
方式:***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大连市沙河口区华都文郡3号楼4单元3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请携带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