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监理)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限公司
(2)投标报价:***.1%
(3)质量目标:***
(4)监理服务期:***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项目经理:***:****46
注册专业:***
职称:***
(6)评标情况:***
(7)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限公司
(2)投标报价:***%
(3)质量目标:***
(4)监理服务期:***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项目经理:***:****56
注册专业:***
职称:***
(6)评标情况:***
(7)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限公司
(2)投标报价:***.5%
(3)质量目标:***
(4)监理服务期:***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5)项目经理:***:****58
注册专业:***
职称:***
(6)评标情况:***
(7)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资质,近五年(****-**-**日至今)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 ******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2-****
电子信箱: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信息来源:***://tj.****.cn:***/jyxxzbjb/SqS7uTdw4m6s6mT7g8TMb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