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市G209、G318、S233部分路段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恩施市G209、G318、S233部分路段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限公司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9点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G318、S233部分路段路面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
3、采购方式:***
4、最高限价:********* 00元。
5、采购需求:***龙潭段路面功能性修复4.455公里,公路等级二级;G318沪聂线恩施市桥头坝至花石版、龙凤坝至大龙潭段路面功能性修复17.93公里,公路等级二级;S233大椿线恩施市大岩仟至大块段路面结构性修复5.29公里,公路等级为三级。工程内容包括:***、路面、涵洞、交安设施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含施工准备阶段),缺陷责任期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和合同信用融资的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近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拟派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其中总监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件。 ******本公司 人员;
(4)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方式:***(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原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 ******限公司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五、开启
时间:****-**-**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恩施市金子坝街道办事处黄泥坝社区副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媒体:***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12、13、15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项目 (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