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史志办公室《档案志》《卫健志》《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扶贫志》编纂、出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档案志》《卫健志》《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扶贫志》编纂、出版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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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 ******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凯德广场 | 1,048,5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叮叮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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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档案志》《卫健志》《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扶贫志》编纂、出版 | 详见磋商文件。 |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6人的服务团队。 2、保密要求:***.1供应商承担《档案志》《卫健志》《扶贫志》保密责任,收集到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影像资料、图像资料、文字资料、采访资料等)应建档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志稿审查验收完成后归还采购人。 2.2供应商承担《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全部电子、纸质文稿以及印制胶片或电版的保管、保密责任,相关资料不外传、外借,并成果文件完成后,对相关印制资料进行及时销毁。成果资料由供应商负责存储保管至全部文件交付完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前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 1,048,500.00 |
罗俊、王建红、喻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按15480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8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编号:********0599[2024]00039
2、采购预算:**6万元 ,最高限价:**6万元
3、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地址:***。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四川中宏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
《档案志》《卫健志》《交通志》《花山镇志》《赛果洛村志》《扶贫志》编纂、出版磋商文件(****02).pdf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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