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第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讷河市第七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致:***
本项目澄清内容如下:
1.投标文件及递交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
2.开标时间:****-**-**日09时00分;
3.计划工期:****-**-**日开工至****-**-**日竣工,186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日至****-**-** 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
7.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已经修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8.为项目备案使用,请各投标人须在****-**-**日09时30分至11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677@163.com,文件名称均应为**公司+**文件,文件须为省平台系统导出,合并为一个整体的PDF格式并签章的文件。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505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4层1号
联 系 人:***
电 话:****677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