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日 15:***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运、曹春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631、****070 | ||
采购单位 | 上海政法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老师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高运、曹春波 联系电话:****631、****07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工08-01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一、关于"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中第二条:***质的驻校人员,全天候驻校协助配合消防站进行消防常规巡查与值班,并由成交人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及各类待遇费用"的内容澄清为:***,8小时每周五天(正常工作日),逢学校重大活动,节点需全天无保障配合。
二、原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
三、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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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曹春波 联系电话:****631、****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波
电 话:*******631、****070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