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传播基地大数据报告和指数研发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华春建设 ******任公司 受甘肃省经济研究院委托,就下列服务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论证公示已于****-**-**日-****-**-**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
一、单一来源采购编号:***- ****** X
二、单一来源采购内容:
2024年甘肃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传播基地大数据报告和指数研发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鉴于我单位对于2024年甘肃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传播基地大数据报告和指数研发服务的相关要求,依据考察选用,技术实力、人员水平等综合考虑,国家信息中心是唯一一家符合要求的单位,因此申请对2024年甘肃数字丝绸之路国际文化传播基地大数据报告和指数研发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采购预算:***
四、拟定的唯一报价人:***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网(ccg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单一来源采购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前递交到在华春建设 ******任公司 一楼会议室(地址:***座众创中心),对迟于谈判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至华春建设 ******任公司 甘肃分公司账户)
金额:***(¥ ****** 00)
投标人应在****-**-**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号:
帐户名称:*********任公司 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
帐 号:********
逾期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汇款时,应在电汇用途栏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可适当简写。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号楼六楼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927
详细地址:***D座众创中心
华春建设 ******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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