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工程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沙县富口溪姜后段河道整治(二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日15:***,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二期)工程。
招标编号:***********002。
招 标 人:***。
招标方式:***。
评标办法:***。
资格能力条件:***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期:***。
工程质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评标参数:***=****元,其中:***=9.48%,d=0.3。
三、中标候选人情况说明:
中标候选 ******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编号:***********。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有华、李俊生、王永水、肖毓胜。
五、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六、公示时间:****-**-**日至****-**-**日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129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