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胡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评标公示
****-**-**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长垣市胡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供配电工程的施工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范围:***。
六、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 ******限公司
总得分:***.05分
投标报价:****.00 元
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2545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总得分:***.57分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 ******限公司
总得分:***.79分
投标报价:****.00元
工期:***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注册编号:***********
七、废标情况及原因:***
八、报价修正:***
九、所有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
十、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日期:****-**-**日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号楼13层59号
联 系 人:***
联 系 方 式:***-****
十二、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长 ******限公司
******限公司
****-**-**日
附件:详细评分汇总表附件3.zip下载评标报告附件1.zip下载评标公示附件2.zi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