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第02号)

河南 2024-05-17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第02号)

一、项目编号:***-2024-9
二、项目名称:***专家组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限公司
地址:***中坊9号楼3单元6层602室
被投诉人1:***
地址:***
被投诉人 ******限公司
地址:***楼
四、基本情况
受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委托, ******限公司 代理的洛阳市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涧西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4-9)于****-**-**日发布招标公告,该项目于****-**-**日开标,并于当天发布中标公告。代理 ******限公司 4月28日收到西安 ******限公司 关于该项目《质疑函》,于****-**-**日在法定期限内就质疑事项给出了答复。
投诉人 ******限公司 就本项目的答复不满意,于****-**-**日向我局进行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政府采购活动不透明,招标代理机构有意隐瞒且拖延时间。
投诉事 ******该公司 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结论不客观公正。
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该公司符合性审查合格,请求重新评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收到投诉后,我局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相关投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结果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1:***、政府采购活动不透明,招标代理机构有意隐瞒且拖延时间。
调查发现招标代理 ******限公司 在该项目招标过程中有不规范行为。
关于投诉事 ******该公司 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结论不客观公正。
审查意见:***。专家组认为西安 ******限公司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故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责令代理 ******限公司 就招标过程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改正。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
****-**-**日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