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标识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限公司
项目名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的说明:***,现需对金华市婺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标识牌(内容包括:***、导视牌、索引图、提示牌、文化墙等)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的预算金额:***。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金华市婺城区 ******限公司 与浙江 ******限公司 属金华市婺城区 ******限公司 ******子公司 。浙江 ******限公司 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及广告制作等,具有本项目的服务资格与能力。
2.目前金华市婺城区 ******限公司 作为本建设项目的业主,需为金华市婺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标识牌采购项目选定一家实施单位。参照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审计厅联合发布的浙国资发(2022)12号文件《关于加强浙江省省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中省属企业采购方式(非依法必须招标)与适用情形“一、项目采购”之“五、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及金华市国资委金华市财政局金华市审计局金华市政管办金华市公管办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金华市市属企业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金国资发[2023]40号中市属企业采购方式(非依法必须招标)与适用情形“一、项目采购方式及适用”之“(五)、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经事先报批同意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同一区属集团控股企业—浙江 ******限公司 进行采购。
3.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已事先履行相应内部审批程序, ******团公司 审批同意。
鉴于上述原因,本项目特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 ******限公司 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 月20 日 至 2024 年5 月24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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