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 ******限公司 烘干机联营项目竞价公告
南通市海 ******限公司
烘干机联营项目
竞价公告
一、拟联营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限公司 烘干机联营项目
2、项目编号:*******0
3、 ******隆公司 烘干炉子热源改造完毕,充分利用烘干机,更好地服务种粮农户。烘干机联合承包经营,合作对象:***,农户需要时,无条件及时为农烘干粮食,烘干成本、费用、人员及当月电费全部由合作方承担;经营利润归合作方。 ******隆公司 监督管理;
4、拟合作时间:***(具体根据要求)
5、项目底价:***/年
6、招标方式:***、现场书面竞价。
7、支付方式:***,承包经营费逐年期初缴付,逾期支付达二十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8、项目其他要求:***,机器出现任何情况由合作单位自行进行处理解决,与招标人无关。
9、 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无条件解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招标人:***
1、本项目的招标人:*********限公司
三、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一定经济实力的社会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近五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合作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现金)。
2、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扰乱招标秩序或违反招标规定而致使招标工作无法正常按期进行者,投标保证金不退。
3、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立即返还,不计利息。
4、中标单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待合同执行完毕并且没有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如数返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在中标后未能按要求进行使用或经营,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人须知
1、中标人不得经营影响居民生活和环境的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经营过程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经营损失的,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内金额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变更金额要求。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 ******的公司 ,履约保证金不退,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合作资格的权利。
4、不论招标结果如何,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成交单位需要缴纳本次招标代理费2000元,请成交确认后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七、报名、竞价
1、各竞价人所需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构成。
2、现场竞价时间、地点:***00 分(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竞价次数:***。
4、竞价方式:***,投标报价应当不低于本项目的交易底价,否则该报价无效。
5、竞得人及成交价确定方式:***,其竞价报价即为本项目的成交价。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且最高的有效报价,则由该报价的投标人继续竞价,直至决出唯一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止。
八、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限公司
联系人:***:****895
附件:*** 招标文件(烘干机联营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