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值班安居房及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910424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值班安居房及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 ||
标段(包)名称 | 清远市清新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值班安居房及医院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值班安居房及医院业务用房的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3037平方米,总占地面积约3002平方米(具体规模以立项批复和招标人下达的书面设计任务书为准)。 | ||
招标内容 | 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报审报建及招标配合服务、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等。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设计任务书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30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8 ****** 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任一项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且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提供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ourt.****.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评标时以评标当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s://gd.****.cn/)、清远市政务***交易平台(https://www.****.cn:***/jsgc.jsp)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 15:***:***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9:***:***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 09:***:*** 开标地点:***标大厅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办公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梁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3-**** |
招标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连石管理区龙镇村27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江工 | 联系电话 | 0763-****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63-**** |
发布责任人 | ******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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