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及绿色硅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EPCF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代理机构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宁国国家级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基础设施及绿色硅生产基地、配套基础设施EPCF项目监理 |
项目编号 | NGS-GC-GK-**** |
开标时间 | ****-**-**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投标报价:***(不含设备)的0.42% | |
服务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 ****** 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30分 | |
项目总监:*** | |
相关证书名称:***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一期)1-2#厂房工程监理 项目总监业绩:*********限公司 厂房监理 | |
企业业绩:***(一期)EPC项目监理 | |
项目总监业绩:*********限公司 厂房监理 | |
其他:***:***、2022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宁国市中医院迁扩建项目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总监奖项:***“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里水街1栋三层 | |
投标报价:***(不含设备)的0.41% | |
服务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 ****** 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52分 | |
项目总监:*** | |
相关证书名称:***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项目总监业绩:***(万家工业社区)监理 | |
企业业绩:*** | |
项目总监业绩:***(万家工业社区)监理 | |
其他:***:***、2021年度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护理院建设工程荣获2023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项目总监奖项:***“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投标报价:***(不含设备)的0.39% | |
服务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36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 ****** 3及招标文件要求。 | |
综合得分:***.17分 | |
项目总监:*** | |
相关证书名称:***册监理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程 项目总监业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企业业绩:***理工程 | |
项目总监业绩:***工 程施工监理项目 | |
其他:***:***、荣获2021年度阜阳市建设监理协会优秀监理单位荣誉称号;2、黄岗安置小区12-15#楼项目,被评为2023年度淮安市“翔宇杯”优质建设工程 项目总监奖项:***会第二批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日-****-**-**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招标人)、凌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