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六施工分部砂石料采购第2标段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限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 ******限公司 醴娄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十六施工分部砂石料采购第2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限公司 (响应报价:****.00元;)
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 ******限公司 (报价:****.00 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 3日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 购 人:*********限公司
地 址:***学内产业大楼6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876、****775
异议受理机构:*********限公司 企业管理部
地址:***学内产业大楼6楼
电话:****651
监督部门:*********限公司 党群综合部
地 址:***学内产业大楼6楼
电话:***-****(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
废标单位汇总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