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桃花源镇城东社区渔场招租酉阳县桃花源镇城东社区渔场招租
标的名称 | 酉阳县桃花源镇城东社区渔场招租 | ||
项目编号 | ****1324 | 租赁底价 | 1.064 万元/年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九、承租方对渔场改建等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渔场改建等所产生的费用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改建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渔场进行损毁。
十、本次招租标的仅限于经营渔业,承租方须按招租用途使用。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同时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一、招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且承租方付清标的第一年剩余租金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3个月内负责清退占用方并移交标的给承租方。租期和租金自标的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二、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重庆联交所服务费不做调整,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三、租赁期间,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渔场转租、转让给或转借给他人。
十四、备查资料:***、咨询评估报告。
1.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范围中具有鱼苗养殖、销售;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