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 ******限公司 ******限公司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49)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日14时30分在安 ******限公司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2.招标编号:*******-**-**49
3.主要内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包括:***、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氧装置、医用家具等。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公示期:*******-**-**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 ******限公司 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采购平台(https://wwww.****.com)
***服务平台(https://wwww.****.com)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ahtba.****.cn)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限公司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ww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