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医院织物洗涤服务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200-BJJZ-G ****** 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日至****-**-**日,工作日09:***-11:***,13:***-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采购文件:***/询问截止时间:****-**-**日9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疑问/询问回复时间:****-**-**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为:*******-**-**日至****-**-**日,工作日09:***-11:***,13:***-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疑问/询问截止时间:****-**-**日9时30分止,以书面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疑问/询问回复时间:****-**-**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已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楼3楼
联系人:***、杨亚丁、王静遐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亚丁、王静遐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