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职业学校零星杂工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职业学校零星杂工项目 | ||||
项目编号 | QY ****** | ||||
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职业学校 | ||||
代理机构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联系方式:***-****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日15时00分 | ||
最高限价 |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标准×100% | ||||
建设工期 | 一年 |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成交人 | ******限公司 | ||||
成交价 |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标准×92% | ||||
项目负责人 | 赵宜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编号 | 皖****0646 | ||||
公示时间 | ****-**-**日至****-**-**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11:***,下午2:***-5:***,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限公司 联系电话:***-****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职业学校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职业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457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