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塘前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连城县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项目(塘前乡)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001
本项目于****-**-**日上午8***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城分中心开标室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招标人及联系电话:*******660
项目名称:***(塘前乡)
招标联系人地址:***
评标办法:***
二、开标基本情况:
本项目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共收到 310 家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 310 家。根据现场招标人抽取k2值为 9.49 %,d值为 0.7 ,计算出k值为 8.43 %,评标基准价为 **** 元。
三、中标人情况:
中标人:*********限公司 ;
投标报价:****.0元;
质量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项目负责人及注册证号:***,证书编号:***********
四、废标情况:***。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邹立权、吴益华、黄登祥、李忠辉。
六、公示时间:***024年 05 月 27日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投诉人是个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提出。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反映。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投标人投诉,招标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