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杨源中心小学校舍用电线路、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政和县杨源中心小学校舍用电线路、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杨源中心小学 | ||
行政区域 | 政和县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 ******限公司 (政和县白鸽路14号2楼)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池 | ||
项目联系电话 | ****370 | ||
采购单位 | 政和县杨源中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政和县杨源乡杨源村王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先生 ****8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政和县白鸽路14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池 ****370 |
项目概况
政和县杨源中心小学校舍用电线路、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限公司 (政和县白鸽路14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006
项目名称:***、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361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政和县杨源中心小学校舍用电线路、卫生间修缮改造工程 | 1.00 | 30 ****** 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执行。
绿色建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2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3.3 项目技术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岗人员。供应商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3.4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的补充说明 供应商针对“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3.5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政和县白鸽路14号2楼)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邀请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我司将不予发放谈判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政和县白鸽路14号2楼)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政和县白鸽路14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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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370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tp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