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幕墙监督检查工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既有建筑幕墙监督检查工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日 1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12:***:***:***:***-2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A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3:***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A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070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城市建设交通运输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环湖北二路100号B3栋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瑞岳华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中瑞岳华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8070 |
项目概况
既有建筑幕墙监督检查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1008-****
项目名称:***
预算编号:***-W****5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 77 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建好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幕墙精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对监督范围内的玻璃幕墙实现安全监管,通过技术支持,由拥有合法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监督范围内的玻璃幕墙建筑进行安全检查。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网”(ccg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报价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12:***:***,下午12:***:***-2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北京时间)
地点:***11楼1101A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3:***(北京时间)
地点:***11楼1101A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cn )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临港新片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11楼中瑞岳华
联系方式:***-****-8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8070
潜在供应商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