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项目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交通〔2011〕1589号 批准建设, 比选人(项目业主)为 南宁 ******任公司 , 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项目。 项目比选编号:***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26个区间、屯里车辆段、西乡塘停车场、五里亭主变电站、西乡塘派出所。 比选上控价:********* 63元(含税) 服务期:***(暂定) 服务质量要求:***出具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标段划分:*** 比选范围:***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业务。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企业及法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3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证书。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任公司 官网(http://www.****.com)。 注:***,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 年 05 月 28 日 09:***(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轨道大厦A2办公楼 2 楼20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 ******任公司 官网(http://www.****.com)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 ******任公司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南宁 ******任公司 地 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邮 编: 530029 联 系 人: 郑聃、李文广 电 话: 0771-****、0771-**** 网 址: www.****.com 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测绘项目比选文件0513 (1).docx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办理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项目招标控制价 ******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