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本溪市市本级园、林、草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更正公告(采购结果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 ****** 27 项目名称:***、林、草地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心(本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因自身原因无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递交了《成交结果放弃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采购人决定第二成交候选人辽宁天勤房地产 ******任公司 为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760 邮箱地址:********* 163.com 开户行:*********限公司 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任公司 账号:********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