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子项3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子项3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4]0010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目-子项3 首次公告日期:****-**-**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日 09:*** 延期开标时间:****-**-**日 09:***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款其他规定中增加“7、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描述不一致,现统一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母公司 下属的分支机构)提供不少于 3 辆(含本数)保障车辆(车辆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每多提供一台加0.5分,满分为 3 分(提供所属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母公司 下属的分支机构)提供不少于 3 辆(含本数)保障车辆(车辆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每多提供一辆保障车加 0.5分,满分为 3分(提供所属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当非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项数>10项(含本数)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当非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项数≥10项(含本数)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3)修改为:“如果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对应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按照计分因素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的计分标准,此项计0分。”
6.删除招标文件的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十八技术偏离表备注:(4)对应条款。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电话:****090 2、采购人 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梁向坤、易波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