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东、西片区)、(南片区)一级绿道交安设施工程施工/标段招标答疑文件(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回复。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提问一:***(综合评估法)2.2.3(2)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类似业绩要求提供的佐证资料中“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总承包工程指竣工验收报告(投标文件格式中“(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注”、“(三)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表”中的“注”的内容均要求提供验收报告),因各地方验收资料的差异化,部分地方没有出具验收报告,如五方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是否也可以?
答:***。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