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雄安新区标准化改造京津冀预警中心装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巨灾防范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地震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地震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雄安新区标准化改造京津冀预警中心装修。 2.1.2工期:***。 2.1.3质量标准:***。 2.1.4招标方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09:***:***,下午14:***:***(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一 ******限公司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楼1415室)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领取文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自拟);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14:***,地点 ******限公司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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