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2024-05-20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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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度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1 ****** 42

项目名称:***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000.00

最高限价(元):***,000

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

二、 预算金额 **0万元

三、 项目概况 通过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实现对我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从而督促各县区进行整改,是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的必要工作;耕地“进出平衡”制度是国家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政策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监督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实施情况可以为沈阳市耕地“进出平衡”监测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耕地“进出平衡”工作顺利完成,满足于沈阳市国土绿化、农业发展等用地需求的同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为确保沈阳市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督(2024年)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公开采购相关核查服务,要求承建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

1.基础数据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各类管理数据及建设占用批准信息,统一空间坐标。

2.耕地变化情况监测。主要对日常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情况审核,形成审核结果,根据2023年审核情况,预计审核地块200个。

3.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

(1)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审核。形成审核结果,根据2023年审核情况,预计审核地块200个。

(2)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核实。形成审核结果,预计核实地块25个。

(3)监测监管系统填报相关技术服务。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重大建设项目占用等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更新包制作,并完成系统填报。

二、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技术服务

1.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落实情况监测。核实各县区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实施情况,实际耕地“转进”、“转出”地块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数量情况、质量情况等方面是否满足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要求。

2.更新市级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台长。

(1)耕地“转进”“转出”地块矢量数据融合,收集全市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整合全市耕地“转进”“转出”地块的矢量数据。

(2)数据录入与处理。录入“转进”“转出”地块相关信息。全市预估“转进”“转出”地块800个。

三、主要技术依据

1.《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业和草原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2.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试行)。

十、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2.付款条件:***,并汇交入库。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0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

2、质疑函内容、格式:***《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视为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一致。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电子***采购网、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4楼,西门进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A座8楼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16@qq.com

开户行:*********限公司 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限公司

账号:********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王博

电话:***-****-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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