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限公司 关于绍兴市 ******限公司 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水文化的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项目编号:*******
二.磋商项目名称:***“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水文化
三.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曹娥江“一江两岸”景观工程Ⅲ期-水文化 | 1 | 项 | 180000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内容 | 180000 | /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磋商小组负责审查。
五.磋商文件的报名时间、地址、所需资料:
1、获取时间:****-**-**日至****-**-**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11:***;下午:***:***-16:***(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限公司 (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3007室)
4、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磋商截止时间:****-**-**日 09:***:***
七.磋商地址:*********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八.磋商时间:****-**-**日 09:***:***
九.磋商地址:*********限公司 (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十.磋商保证金:***
十一.公告期限:***
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331
2、采购人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498
信息来源:***://shangy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