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722-GXGL-C ******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采购2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974
3.项目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45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