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人民医院关于CT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111-STGK-G ******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
1、《第三部分:***》商务条款
★3.2、付款方式:***%,正常使用3个月付款60%,余款一年后付清。
2、《第一部分:***》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9点30分
现变更为:
1、《第三部分:***》商务条款
★3.2、付款方式:***%,设备验收正常运行10个工作日付60%,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10%。
2、《第一部分:***》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9点30分
更正日期:****-**-**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任公司
单位地址:***110室
联系人:***(标务员)、李雪(标务助理)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业务员)、孙艳秋(业务助理)
电话:***-****、02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