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赛虹桥幼儿园2024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2024-05-2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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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赛虹桥幼儿园2024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市赛虹桥幼儿园2024年暑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捷星 ******限公司 (南京市凤宁路1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6 月 4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9万元

采购需求:***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工程。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注册建造师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须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月28 日,每天上午9:***:***,下午14:***:***(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捷星 ******限公司 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njcredit.****.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njcredit.****.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674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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