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租赁陈晓钦等5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租赁陈晓钦等5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租赁陈晓钦等5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府公司 在贵平区域无自有产权房屋,经与房东洽谈,继续租用其位于观寺综合市场内 35 号的屋为三室两厅精装房,租期两年。
******府公司 拟租用仁寿县视高镇天府人家楼顶建设基站,租赁期五年。房屋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30平方米。租赁期为:***。
******分公司 租用眉山观江府3栋楼顶、8栋楼顶及其部分相关通道作为基站使用,使用面积20平方米,租期为[ 3年 ]。
******分公司 租用东坡区文安路89号东湖春天小区的楼顶指定位置作基站用途使用,使用面积为 30 平方米,租期为[ 5年 ]。
******分公司 租用东坡区岷江大道西段18号金色春天(2栋一单元、5栋一单元和8栋)和眉州大道西三段236号春天公馆(2栋四单元、7栋一单元) ](地址)的楼顶指定位置作架设通信天线使用,使用面积为[ 50 ]平方米。租期为[ 5年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涉及的上述房屋租赁只能向当地唯一的房屋所有者采购,符合电信集团《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中单一来源采购二十种情形的第12条之规定“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
三、供应商:
1、陈晓钦。
2、仁 ******限公司 。
3、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
4、四川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
5、王仕均,身份证:********7。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hinatele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
电话:****155
邮箱:****155@189.cn
地址:***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廉洁监督方式:***,请通过电话或来 ******川公司 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来信地址:***(收)。
采购 ******限公司 眉山分公司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