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古城遗址1号马面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原古城遗址1号马面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以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固原古城遗址1号马面保护修缮、环境整治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宁文物发({2023}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中央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招标人为固原市原州区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市原州区清河镇和平村(现为中山街办事处),固原古城遗址外城北墙1号马面位于和平门以东45米外城北墙北侧,马面顶部面阔14.4米,底部面阔15.2米,北侧外凸8.1米,城墙厚5.6米。固原古城遗址保护范围:***,面积72420平方米。固原古城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144840平方米。****-**-**日,固原古城遗址被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夯土体加固、外包城砖、顶面防水、墙底散水以及环境整治等。
2.2建设地点:***
2.3计划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注:***、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要求有古文化遗址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要求有古文化遗址保护),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0:*******-**-**23:***(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 址:***:***
邮编:***:***
联 系人:***:***
电 话:****420电话:****055、095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宁夏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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