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宣城旅游学校西区改扩建项目1-1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 | |
代理机构 | 名称:*********限公司 |
地址:*** | |
项目名称 | 宣城旅游学校西区改扩建项目1-1期 |
项目编号 | JDX-GC-GK-**** |
开标时间 | ****-**-**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单位)、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105商铺(联合体牵头单位)、吕梁市离石区田家会街道凯旋家园附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51元 | |
工期:***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53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695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燕山大学多功能风雨操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屯留县体育中心足球场项目施工。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项目荣获 ****** 1年度第二批青海省建设工程“江河源”杯奖(省级优质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单位)、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联合体牵头单位)、合肥市包河区宣城路126号安徽体育商城A118(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84元 | |
工期:***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20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400米运动场及篮球场等建设工程;2、安徽三建合肥一中东校区项目室外运动场附属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第一教学楼、实训中心南楼、徽菜展示中心及活动中心、门卫、生活服务中心2#-3#楼荣获2024年度宣城市建设工程“云岭杯”奖(市优质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单位)、 ******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联合体牵头单位)、衡阳市蒸湘区联合新村泉塘路1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56元 | |
工期:*** | |
质量标准:*** | |
综合得分:***.93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8171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1、湖南理工学院田径场建设项目; 2、祁东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综合田径场建设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荣获 ****** 2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日至****-**-**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0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