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行业公益互助协调与促进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培训行业公益互助协调与促进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日 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12:***:***:***:***-2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 13:***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志东、韩贞 | ||
项目联系电话 | ****650、****438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4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50、****438 |
项目概况
培训行业公益互助协调与促进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3:***(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74821-****
项目名称:***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事件时有发生,对行业稳定和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项目通过开展培训行业公益互助协调与促进工作,为受培训机构非正常停业事件影响的消费者提供救济渠道,为消费者纾困。(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日起至****-**-**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2〕5号)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采购网(ccg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creditchina.****.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采购网(ccg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12:***:***,下午12:***:***-2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3:***(北京时间)
地点:***楼(办公楼)20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3:***(北京时间)
地点:***楼(办公楼)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网址:***.****.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单位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响应单位应自行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楼(办公楼)20层
联系方式:****650、****4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贞
电 话:****650、****438
潜在供应商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jzxcs/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