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红安置区北侧地块房屋征收(搬迁)房屋拆除招标公告
为保证长红安置区北侧地块房屋征收(搬迁)拆除顺利安全实施,现对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房屋拆除单位,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搬迁)房屋拆除
2、地点及概况:***南路,南至友谊河,西至黄河路延伸路,北至返坎河,征收涉及各类住宅房屋约124户(最终以征收搬迁红线范围内为准),拟设5个标段。
3、最低限价:***.89元/平方米。
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向低选取前6名投标人,经摇号产生5家中标单位及相应标段。
三、付款方式
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将拆除残值费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
四、工期要求
15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金、技术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人员。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须知
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贰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参加报名登记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报名登记失败。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报名登记成功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的、在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
1、公示时间:****-**-**日至****-**-**日。
2、投标申请人应于****-**-**日上午9:***:***,下午2:***:*********限公司 集中报名,其余时间不接受报名。资料费:***/份,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3、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江苏 ******限公司 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38号五楼)
十、其他有关内容
1、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2、项目详情解释权归:***。
3、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经济开发区科创园)平台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江苏省江都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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