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屏山中路人防商业街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都安县屏山中路人防商业街市政基础设施修复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招标人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兴桂 ******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拟对开挖实施都安县屏山中路人防商业街项目的市政管网及路面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恢复。本项目A段道路起点AK0+000,终点AK0+426.02,道路设计长度426.02m,道路控制红线宽度28~32m,B段道路起点BK0+000,终点BK0+135.902,道路设计长度135.902m,道路控制红线宽度28~32m均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50km/h。标准段横断面为单幅路布置:***~7m人行道+0.5m路缘带+4.75m 机非混合车道+3.5机动车道+0.5m双黄线+3.5m机动车道+4.75m机非混合车道+0.5m 路缘带+5~7m人行道=28~32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绿化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日 |
预中标人 | ******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万零壹仟零贰元玖角捌分(¥****.98)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经理 | 谭福德 [注册编号:*******9385;身份证号:********3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光转 [桂建安C3(2022)****;身份证号:********55]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巴马瑶族自治县“寿源”田园综合体核心区产业道路提质升级改造(一期)工程项目;2.企沙镇村庄道路改造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贰佰壹拾万零贰佰壹拾捌元陆角伍分(¥****.65)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经理 | 翟颖 [注册编号:*******0274;身份证号:********2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2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马瑞强 [桂建安C3(2019)****;身份证号:********15]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都安瑶族自治县物资小区至安阳大道排水防涝工程;2.都安县仙谷小区至实验中学后面排水防涝工程;3.都安县大兴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仟叁佰贰拾伍万壹仟捌佰肆拾贰元零柒分(¥****.07)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项目经理 | 蓝振友 [注册编号:*******5648;身份证号:********1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柳丹 [桂建安C3(2015)****;身份证号:********49]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都安瑶族自治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背街小巷改造项目;2.都安县澄江路延长线(安阳大道至安东小学段)建设工程。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服务平台http://www.****.com、广西壮族自***服务平台http://gxi.****.cn:***/、***交易平台(广西·都安)http://gxzf.****.cn/hcggzy/、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duan.****.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