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竞价公告

湖南 2024-05-2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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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 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41 ****** 405-219

******任公司 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

2. 采购数量:***,000吨

3. 交货地点:***,湘潭市,岳塘区,湘潭电厂水运码头

4. 交货日期:****-**-** 至 ****-**-**

5. 运输方式:***

6. 交货价格:***

7. 数量验收方式:***

8. 质量验收方式:***

9.货款结算方式:***.双方存在数量或/和质量异议时,双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0】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争取对数量或/和质量异议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后办理结算。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提请第三方进行复检,以复检的结果进行验收结算。2.买、卖双方约定【合同期】结算一次。3.买、卖双方对货物不存在任何异议后,【A】(A买方 B买方委托的结算方)于【合同交货完毕后】根据以下结算单据对【合同期】货款(如未特别说明,均包含运杂费在内)进行结算:(1)过衡单、货物交接单、数量计量结果,如存在过数量异议的,应提交数量最终结果依据;(2)质量化验结果,如存在过质量异议的,应提交质量最终结果依据。4.结算方式:***。买卖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后【_10_个工作日内】,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15_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全部已结算确认的货款。5.付款方式:【A】A、现汇;B银行承兑汇票。注:***,比例不超过10%。6.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1)卖方参与买方在《中国大唐集团***采购平台》发布的采购公告,中选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买方确认拟与卖方签订煤炭合同数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拟签订合同数量*20元/吨,备注必须注明数量和金额),卖方向买方缴纳履约保证经即视为合同事实成立。如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买方有权取消卖方中选资格并将卖方纳入黑名单;如合同兑现率≥90%,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不计利息);如合同兑现率<50%,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如50%≤合同兑现率<90%,则按合同量90%与实际兑现量的差额,按20元/吨进行扣罚【扣罚金额=(合同量*90%-合同兑现量)*20元/吨】。履约保证金扣罚优先从本合同项下的结算煤款中扣除,如能足额扣除,则履约保证金原路退回卖方;如无法足额扣除,则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罚,剩余金额原路退回卖方。】【(2)买方付款前,卖方应按照《大唐***采购平台服务费公告》及《***采购平台两方服务协议》向 ******限公司 交纳1元/吨(含税)竞价服务费(备注交纳 ******任公司 竞价服务费),否则买方不予付款。】。

10. 是否含税:***

二、交易平台

*********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 14:***:***

3.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5,000

<4,000

干燥基全硫St,d

%

<0.6

≥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煤炭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收货人名称、交货地点、供煤矿点、品种规格、质量、交货时间及数量

1.收货人为:【 ******任公司 】

2.交货期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6】月【15】日。

3.供煤矿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如下:

品名/煤种 供煤矿点(产地) 发站 到站 交货地 点 交货时间(月) 及数量(万吨)
烟煤 湘潭公司 ******任公司 水运码头 合计 5月 6月
2 0 2

分月计划(或旬/日计划)交货量系基于买方电量计划进行确定,买方可根据实际电量和需求变化对计划交货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之日前提前【3】日书面通知卖方。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之日为准。采用火车运输方式,铁路货物运单承运日期在交货截止时间以内的,也视为按时交货;水运方式下,承运船只抵达卸货港锚地之日在交货截止时间以内的,视为按时交货。

一方调整合同总量或月度数量超过【10%】时,双方需另行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4.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

卖方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

品名/煤种 发热量 全水 灰分 挥发分 硫分 灰熔点 哈式可磨系数 粒度
Qnet,ar【(千卡/千克)】 Mt (%) A【d】 (%) V【daf】 (%) St,【d】(%) ST(℃) HGI (mm)
烟煤 5000≤ / / 30≤*≤40 ≤0.6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卖方承担。

二、运输方式

1.运输:***【卖方】组织,托运人为【】,并以【】运输的方式运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如卖方与发货人不一致,卖方需向买方提供由发货人出具的发运煤炭权属的证明材料,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结算附件。

卖方负责汽车运输时,运输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并遵守买方的调度和指挥。

卖方选择水运运输时,运输船只应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水路营运的相关规定。

2.风险分担:***,在货物交付买方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方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方承担。

3.费用承担:***,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堆存费、仓储等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买方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到厂【第三方】【皮带秤】计量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质量以到厂【第三方】化验结果为初步验收依据(按照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卖方/买方】有权对数量及质量验收过程进行监督,但不得影响和干预【第三方】验收工作,必要时可与【第三方】联合验收。

2.以【卖方(或第三方)】数量、质量为初步验收依据的,检验偏差超过以下标准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

(1)索赔标准:

数量标准:***(即:(卖方数量-买方数量)/卖方数量)不超过【1.2%】;

质量标准:***(低位发热量)偏差(即:***-买方质量)不超过【70】大卡/千克。

(2)索赔处理:***。

偏差超标部分不予结算。买卖双方检验数据偏差(卖方检验数据-买方检验数据)超出合同约定索赔标准的部分,买方全部不予结算付款,由卖方自行承担。

3.以到厂【第三方】数量、质量为初步验收依据的,如卖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授权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买、卖双方以复检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卖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

4.检验费用:***【卖方】承担,质量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发生复检时,复检费用由买、卖双方主张的检验结果与最终复检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卖方应熟知并遵守《 ******任公司 异常煤处理管理标准》、《 ******任公司 入厂煤验收管理标准》、《 ******任公司 燃料采购管理标准》及合同附件等相关制度和协议的有关条款,买方有按上述制度及协议有关规定对卖方进行处罚和按国家法令追究卖方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数量以轨道衡衡量重量的,车皮自重以收货人轨道衡车号识别系统识别的重量为准。】

【(3)主要质量指标标准:

低位发热量(Qnet,ar),以千卡/千克为计量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全硫(St,d),以百分比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挥发分(Vdaf),以百分比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灰分(Ad),以百分比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全水(Mt),以百分比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数。】

【(4)安全环保管理:***《 ******任公司 码头船舶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如果违反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由卖方自行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买方有权按相关要求对卖方进行处罚并将承运船只纳入黑名单。】

四、合同价格

(一)合同价格=煤价

1. 煤价(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

煤价=基准价格+质量调整价+数量调整价+其他因素调整价

(1)基准价格:***煤炭【到厂】交货含税基准价格,具体如下:

品名/煤种 热值范围 【(千卡/千克)】 热值基准价格 加权方式 基准价格公式
烟煤 5000≤Qnet,ar *【(元/[(千卡/千克)×吨])】 合同周期 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质量调整价:

①发热量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按照品种基准价格/相应基准发热量进行加价或减价。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单批次结算的煤,相应的热值、硫、挥发分均采用单批次结算):

品名/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变化 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Qnet,ar 4700≤Qnet,ar<5000 -1千卡/千克 -0.01×10-3【(元/[(千卡/千克)×吨])】 5000 合同周期
烟煤 Qnet,ar 4500≤Qnet,ar<4700 -1千卡/千克 -0.02×10-3【(元/[(千卡/千克)×吨])】 5000 合同周期
烟煤 Qnet,ar Qnet,ar<4500 -1千卡/千克 -0.05×10-3【(元/[(千卡/千克)×吨])】 5000 单批次

②【硫分/挥发分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煤质指标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烟煤 St,d 0.6%<St,d≤1.0% +0.1% -0.4×10-3【(元/[(千卡/千克)×吨])】 0.6% 合同周期
烟煤 St,d 1.0%<St,d≤1.5% +0.1% -1.0×10-3【(元/[(千卡/千克)×吨])】 1.0% 合同周期
烟煤 St,d 1.5%<St,d≤2.0% +0.1% -2.0×10-3【(元/[(千卡/千克)×吨])】 1.5% 合同周期
烟煤 St,d 2.0%<St,d +0.1% -3.0×10-3【(元/[(千卡/千克)×吨])】 2.0% 合同周期
烟煤 Vdaf Vdaf<30% -0.1% -0.1×10-3【(元/[(千卡/千克)×吨])】 30% 合同周期
烟煤 Vdaf 40%<Vdaf +0.1% -0.2×10-3【(元/[(千卡/千克)×吨])】 40% 合同周期

(3)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供货总数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指标名称 指标范围 变化幅度 价格增减额 (价格或比例) 增减基准 加权方式 质量调整价公式
/ / / / / 合同周期

(4)其他因素调整价:

【①水运发运煤炭必须在5月30日前装出第一船,6月7日前完成该合同所有装船并提供装船凭据,超出6月7日以后发运煤炭,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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