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聚集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9#标准厂房及室外工程第一次澄清
******限公司 受融水县融创 ******任公司 委托,对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9#标准厂房及室外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日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一、项目名称:***-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9#标准厂房及室外工程
二、项目招标编号:***********001
三、澄清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 本本招标项目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聚集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9#标准厂房及室外工程 已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规划〔2024】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融水县融创 ******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0万元 | 10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现修改为:
本本招标项目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聚集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9#标准厂房及室外工程 已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规划〔2024】2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融水县融创 ******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私有资金 | 0.0万元 | 0.0% |
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 | 0.0万元 | 0.0% | 境外私人投资 | 0.0万元 | 0.0% |
财政资金 | **3万元 | 100.0% | 其他 | 0.0万元 | 0.0% |
2.原招标公告中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为:**0万元 ;
现修改为:**3万元 。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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