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新城幼儿园路口和隆街镇客运站路口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连平县新城幼儿园路口和隆街镇客运站路口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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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限公司 | 连平县城南园大道东1号 | 1,020,1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连平县新城幼儿园路口和隆街镇客运站路口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货物类(连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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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通管理设备 | 连平县新城幼儿园路口和隆街镇客运站路口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 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 | 详见响应文件分项报价 | 1.00(项) | 1,020,150.00 | 1,020,1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鹏程、魏勇平、余敏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收取。注:***.成交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成交通知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式支付。5.代理服务费银行缴纳账户:(收款人) ******限公司 ,(开户银行) ******限公司 东源雅居乐支行,(账号)********0,用途:“备注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6.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7.项目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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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连平县新城幼儿园路口和隆街镇客运站路口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 1.5222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连平县新城幼儿园路口和隆街镇客运站路口新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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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5.67 | 25.00 | 32.83 | 93.50 | 1 | 1 |
连平县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1.00 | 21.00 | 32.84 | 64.84 | 2 | 2 |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7.00 | 11.00 | 33.00 | 61.0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滨河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市辖区河源市区东城西片区黄沙大道西面纬十五路北边河源雅居乐花园38-C1388商铺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