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南域供水保障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一)
宜宾市翠屏区南域供水保障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一)
致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资质要求:***(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现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资质要求都更改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二、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人员配备7、总图专业负责人:***;具有总图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2分),现更改为:***、总图专业负责人:***。(本项满分1分)。
三、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设计人员配备2、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给排水)执业资格得1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2分)。现更改为:***、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给排水)执业资格得2分;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满分3分)
四、现已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请以此次补遗(一)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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