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西藏 2024-05-2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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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129,167,24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招标代理的“拉萨南北山2024年度曲水县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建设项目(色麦村)”,现对该项目招标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中,“企业近年的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日 起 至 ****-**-**日止”。现更正为:“企业近年的类似业绩的年份要求:*******-**-**日 起 至 ****-**-**日止。(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的“类似项目业绩(8分):***(****-**-**日至****-**-**日止)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最高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总分8分”。

现更正为:“项目业绩(8分):***(****-**-**日至****-**-**日止)已完工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最高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最高得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总分8分”。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并按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40000/0105/20****-**-**545a841b9b91b24047ba****fab0d1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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