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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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大名县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2024]5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整治改造及建筑加固等。立面工程:***,将现有塑钢门窗更换为仿古门窗,立面采用青砖面层打磨或青砖贴片。屋面工程:***,将现有彩钢瓦屋顶改为小青瓦屋顶,增加防水。现有房屋鉴定后,有安全风险的,进行房屋修缮加固和立面打磨。 2.1.3工 期:***(其中:***:***;施工工期:***)。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2.1.5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 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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