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EPC项目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SY-202404SZ-****1)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EPC项目
(项目编号:***-202404SZ-****1)
第二次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EPC项目(项目编号:***-202404SZ-****1),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能力和信誉中资格条件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现更改为:③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以此澄清内容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