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安检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320411-CZRB-C ****** 9 二、项目名称:***、中标(成交)信息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限公司 | ********92 |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288-2-501号 | 88.67(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 服务范围:***(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8号)及孟河法庭(孟河镇小河路1号) 服务要求:***;执行《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救援工作;执行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产生的临时现场任务;完成法院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服务时间:***,合同一年一签。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合同方为有效,考核办法由法院制定。在合同履行中,对法院提出的整改意见,三次未在期限内整改的,合同解除。 服务标准:***他工作安排;保证提供足够、合格的安检人员。 |
陈凯、欧汉生、周雨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项目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0.8%,500万以上部分0.45%;若计算标准低于 3000 元的,则按 3000 元收取。若采购项目为多个年度的,按多个年度成交总金额计算。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18817元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新北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限公司
单位地址:***-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