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书
******限公司 (以下简称:***)接受重庆市青山工业技工学校(以下简称:***)的委托,对重庆市技工教育实训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内容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重庆市技工教育实训基地项目 | 125 | 20000 | 1 |
二、资金来源
自筹,**5万元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磋商公告期限:***(****-**-**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磋商文件发售
1.时间:****-**-**日-****-**-**日 (工作时间9:***--17:***)
2.文件购买费:***/份(售后不退)
3.购买及报名方式:***,填写《文件发售登记表》,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编号QF24A001)和《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 ****@qq.com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留存的邮箱中。
户 名:*********限公司
开户银行:*********限公司 重庆腾龙大道支行
账 号:********814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址:***楼,具体房间***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13:***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北京时间14:***
(七)磋商开始时间:****-**-**日北京时间14:***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www.****.com)上发布。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
查询网站:***(https://www.****.com/)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 | ||||||||||||||||
财政编号:*** | ||||||||||||||||
项目编号:************ | ||||||||||||||||
户名:*********限公司 | ||||||||||||||||
分包 | 银行信息 | |||||||||||||||
01 |
| |||||||||||||||
银行行号:*** ***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政府采购-办事指引-***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4.各供应商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本公司 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磋商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联合产 ******限公司 ”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青山工业技工学校
联系人:***
电 话:****740
地 址:***
(二)采购代理机构:*********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855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