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街第二实验小学易涝点改造项目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心街第二实验小学易涝点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 ******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的单位为 ******限公司 、 ******限公司 、福 ******限公司 、福 ******限公司 。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2)工程建设规模:***;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抽中的投标人单位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转账形式当天转到业主指定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限公司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居委会荔城大道怡兴路怡兴花园D栋1梯202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9.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C栋22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895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民心街第二实验小学易涝点改造项目.docx审后预算.zip相关链接:***